All-crazed Visigoth
 
 

〖史密斯先生们〗Character3. Sigibrandt

  时间倒回罗穆路斯站在盖乌斯桌前挨训的时刻,法瑟姆在另一张办公桌后面,训斥……大概是这样,好吧,实际上是在和齐伯兰德,那个把倒霉蛋送进局子里的家伙,吵架。
  他又惹祸了,如前所述,招惹到了黑手党头上。冒冒失失,恃才傲物,不服管理。连他自己都知道那家伙所属的家族势力不小,触手甚至延伸至他们驻地所处的这里。却因为一点小事(法瑟姆质问他为何如此,他答:看他不爽。)而与那个南欧裔过不去。
  “你到底在想什么!”法瑟姆觉得自己要疯了,如果是有什么正当的理由便罢了!可这齐伯兰德绝不是什么正直的英雄,会搞什么路见不平挺身而出。
  “你又在想什么?”齐伯兰德抄着手吊儿郎当地站在他面前,薄眉一挑反唇相讥:“你也知道那个家族多么庞大,一个无名小卒对于他们而言根本不算什么!何必担心这种问题——难不成是因为直觉?这么焦虑不安谨小慎微疑虑重重又缺乏安全感,你是女人吗?”
  ……和这种人共事简直是折寿。法瑟姆一时想把他和随便哪个极端的“那种”女权主义者摆到一起,让他们吵个头破血流。毕竟不管被气死的是哪一个,都是好事一件。
  法弗斯尚远行在外,眼下二人争得临要动手也没人劝解,齐伯兰德下巴一扬:“怎么,你打得过我吗?〖学者〗先生?”
  法瑟姆瞪着齐伯兰德,他的确不会动手,他不是这家伙的对手。原因很简单,雇佣兵团初建的时候,这家伙曾凭借自己的臭脾气招来毒打无数,又是绝不服输睚眦必报的家伙,在不计后果地和整个兵团上下的高手老兵较劲几年后,他如今并不适合被定义为简单的“有自保能力的文职人员”。何况如果事事都与这家伙大打出手,那即便是“下班路上被打劫了”,也显得太过频繁。真的会有那么倒霉且懦弱的人吗?辛德蒙兹不算,不过敢在他头上作威作福的也可当真是些猛士。
  不,问题不在这里!法瑟姆显然是先计算了一下距离自己上次“被打劫”或者是“从楼梯上摔下去”过去了多久,然后才反应过来:到底为什么要用暴力手段来解决意见相左的问题?法瑟姆摆摆手,示意这混账同事赶紧滚蛋。齐伯兰德转身,得了胜似的昂首阔步走出法瑟姆的办公室,回到他自己的,大概是吃零食或者打游戏去了,在网络世界和别人继续骂架也说不定。没有大委托的时候,这个战术顾问的存在根本就是用来打磨共事者的脾气的——还不能打发他去外地跑腿,看看他这一趟出去都惹了什么事回来!
  工作还是得做,跟齐伯兰德这种人讲道理根本就是浪费时间。今天没法按时回家了。
  
  法瑟姆到家时依然黑着张脸,他一路都没能调整得过来情绪,比起招惹了不得了的势力的烦躁,还是齐伯兰德的反应更叫人火大。三十年的交情也没能让人习惯他的性格,为什么没有人能够好好治治他?话说是不能把工作上的事带回家没错——法瑟姆站在家门前,深呼吸几下想要尽可能放轻点把门打开,然后还是下手有些重:咔哒,吱——吓了卧室里的罗穆路斯一大跳。他推开门,看见屋内地毯前摆了一捧波斯菊。
  法瑟姆的动作顿了顿,然后蹲下身去看那些意味不明的花。罗穆路斯总会不定期地给他来点小惊喜,缀着勿忘我的大捧玫瑰与手工制作的甜点——这是意大利人的浪漫,而不是他这种人的。不会习惯,无法习惯,他一次又一次地为此感动又无措,然后在糖衣炮弹前缴械投降,听凭罗穆路斯摆布。
    
  可为什么是波斯菊?
  罗穆路斯来到了他身前。现在,他看着花,而送花的人看着他。没有歉疚与愧色,他似乎刻意地想要叫这一刻的温存留驻。是一时兴起吗,因为这日暮余晖叫人难以避免地回忆起了青春往事?还是有什么别的原因?或许是被齐伯兰德气得头脑发昏,现在法瑟姆的脑袋里很乱。他不知怎的想起来,罗穆路斯也是意大利裔,除掉那无论男女都招架不住的情调,这还意味着什么?事物间的联系千丝万缕,它们搅在了一起,理不出一点头绪,但很明显有什么东西就在丝线的尽头。去伪存真,如同面对浩如烟海的史料,面对古人的谎言与讹传,面对认知的局限——去思考,去推理,否定逻辑上相悖的东西,找寻合乎常理的解释。表象之下到底有什么东西他没有注意到?他很擅长那些,为此,当他放弃了学术生涯转做这种行当时,他的导师兼上司曾怎样地惋惜……也该有十年过去了,为什么他会在此刻想起这种事?
  罗穆路斯的确在怀故过往,他的记性就那样,但从来没有在这个方面出过错。托马斯脑中负责的浪漫记忆的区块只能记录特蕾莎;而罗穆路斯,他的“浪漫区块”至少占据了所有记忆空间的一半以上,记录着关于爱人的点滴回忆。对他而言,或许活着单纯是为了和爱人一同享受生活,享受阳光、鲜花与欢笑也说不定啊;至于知识,那些学不尽也并非必须的东西,要了也没什么用处,不如随时需要再求助于搜索引擎。
  法瑟姆做不到,甚至无法想象如何能够那样过活——他需要关注的东西太多,只知道自己也认同那样的生活方式。
  于是,放下脑海里乱成一团的杂事,法瑟姆凑上前与爱人接吻。这才是他现在该做的事。
  
  
  他将那朵花抓了一路。太阳落下却不见皎月身影,漫天星汉下篝火在空地上升起,罗穆路斯拉上他要去凑热闹。坐在小圆桌前,身在游乐的人们之间,法瑟姆只一杯接一杯地喝酒,而罗穆路斯则为他一杯接一杯地续上。有姑娘向罗穆路斯发出邀请,而他回身笑笑,又将注意力放回这新认识的男人身上。
  “你在想什么?”法瑟姆问。
  “我在想,为什么你一定要在这里干喝酒呢?”罗穆路斯脸上又挂上了那般笑容,他跳下高脚椅,背朝篝火向法瑟姆发出邀请:“要不要来跳支舞,我的阿喀琉斯?”
  阿喀琉斯,又是阿喀琉斯。不过法瑟姆并不排斥这种称呼,毕竟罗穆路斯多少说对了一件事——
  他的确抛弃了一切而赴往战场。
  安闲宁静的生活被遗落在记忆深处,他把自己的生活变成一场流亡。混乱中齐伯兰德在法瑟姆晃眼的金发上扣了一顶帽子,压乱了他好不容易扎得像点样子的马尾,又一把将他推出人群。
  “跑,别管我,滚蛋!”齐伯兰德在混乱中大叫,他吼出几个单词,法瑟姆确信除自己外没有人真正听得懂它们。这里是拉丁美洲,而那是日耳曼共同语:他曾经的研究课题之一。至于齐伯兰德,他翻看过他的论文材料,或许是那时候学会的这点皮毛。他有这个能力,实际上,他甚至有余力用上目前已知最粗鄙冒犯的词汇。
  “滚蛋!”齐伯兰德又喊,他的嘴里永远蹦不出什么好词,烂话倒是经常被重复上几番。法瑟姆退开两步,看见身后有人追了上来。拉下帽沿,他将来者甩在身后,没有方向地奔逃。跨过两个街区后,他将那顶帽子和套在背心外的衬衫分别丢在了两处垃圾堆里。
  理了理头发走上大道,他钻进了一家酒馆准备休息片刻,却又遇上了警察。虽然他相信自己的行当与警察们并不犯冲,但方从显然不能完全与他们脱开关系的混乱中脱身,此刻还是不大自在。救兵有如天降,这个叫罗穆路斯的南欧裔替他解决了眼前的问题,还请他喝了杯很有意大利风情的鸡尾酒,然后困难换了副面貌再次挡在了法瑟姆身前:如何平稳自然地离开这里。
  法瑟姆甚至不记得上次这样无所事事地坐在随便哪儿究竟是什么时候。他曾是个学术生涯里没遇到过几个坎的学生,虽然想要获得学位不怎么轻松,但也没有难到让他分身乏术。他有天然的优势:他是…不,他的国籍在丹麦。可这个事实与它带来的结果也没有什么必然的因果关系,还是直说好了——他故乡的湖泊里沉着青铜时代以前的石刻,上面雕有远古人的生活与幻想,冬日冰封时找个合适的位置趴在湖面上就可以静静地盯上它们很久。而这些,则是连他的导师都只见过照片的一手资料。感性认知当然不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但完全可以锦上添花。他本可以一直这样下去,像他的父亲一样,留在大学,结婚生子,然后把那些白天讲给学生听的东西再当成睡前故事,讲给自己的孩子……
  越来越沉重的永恒轮回。
  某种形似水车的不可名状之物具象在脑海中,它翻滚,鸣声振聋发聩如同自金恩加鸿沟深处传来,它碾碎知性,只留下麻木的宁静。父辈死去,与坟墓中的那些无限相似的某人则继续转圈,每一轮都附上新的生命的重量,让无法度量的巨响更加疯狂且暴力——自然科学课的老师是怎么说的?惯性绝不是什么力量,物体倾向于维持原本的状态;只不过质量越大,改变越困难。
  弗里德里希,或者艾萨克,他们中有哪一位会为自己的援引感到愤怒吗?又或者作者已死,满身灰尘的某个普布利乌斯永远不会再知道自己的作品遭遇了什么……
  法瑟姆把注意力放回罗穆路斯身上,对话可以使人暂时地换个思路,于是眼见面前的拉丁裔正一副叫人费解的愉快模样邀请自己跳支舞。法瑟姆实在是想不透这到底是意大利人的礼仪性热情还是……不不不,便是如此。他试图说服自己,思绪终于转回走神前的位置:该怎么离开这里。还没来得及在正确的起点驻留半步,它被迫又一次走偏。
  “……我不会跳女步。”法瑟姆站到罗穆路斯面前,低头看了他半晌,末了尴尬地提醒,又或者,是暗示他?
  “那好吧,我可以试试。”他毫不介怀似的,退开一步双手牵起不存在的裙装。本是揶揄,又带着点邀请的意味。“来吧,别那么认真嘛。”
  法瑟姆俯身,拿着花的手贴在胸前,向对方行礼。
  “这朵波斯菊你还打算拿到什么时候?”他抽走了那朵花,丢在桌上,拉着法瑟姆的手揽上自己的腰。
  “波斯菊?”
  “是啊,你不知道吗?”
  “……”
  
  
  法瑟姆的确不知道,在他看来,指着随便某束花正确且肯定地报上名字,这简直算得上是某种特异功能。
  ……说到底,他也实在算不上是什么爱花的人。毋谈送花了!一直以来,就连从罗穆路斯那儿收到的花束,也还是由将它送出的人打理着。
  “不要把它摆在写字桌上。”他补充说。
  “可是那也是我的写字桌啊!”罗穆路斯抗议。
  “碍事。”
   ……听听,这是人说的话吗。
  好在说话的和做主的未必就是同一个人。一年以后,写字台、餐桌和床头柜上,还是放上了各种各样的花瓶,插着罗穆路斯觉得适合法瑟姆的花。
  罗穆路斯心情好的时候会送花,看到了尤其可爱的也会买下来带回家给法瑟姆看。法瑟姆曾问过他为何记得住纳西瑟斯的名字,他神秘地笑笑,第二天搞了盆水仙回来。
  “看,纳西瑟斯。”他说。
  这纳西瑟斯至多坚持了一个月,连自己倒映在水中的美貌都没能支持他扛住两个园艺白痴的瞎折腾,差点香消玉殒在了营养液里,最终被罗穆路斯急慌慌地又还给了花店老板。不知道他现在好不好,或者,还有没有“现在”。
  不过,波斯菊显然是不在此列的。
  
  这是某种约定俗成,以及“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它始于法瑟姆的较真,由花店老板正式发起,并被罗穆路斯所掌握,成为万金油般的,矛盾应对策略:
  法瑟姆不懂花,因此,他那次与罗穆路斯分开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查阅关于波斯菊的资料。他在某本植物百科上看到,它的花语是——永远欢欣*。而罗穆路斯,他说:你为什么不笑笑呢。此外,他不曾说过:你应该笑,人应该快乐地活着,而不是像你这样。他不曾伪善地说教,以一个过路人的冷漠与优越将放之四海皆准且毫无价值的媚俗强套在他身上。他将不曾属于法瑟姆的欢愉采撷,然后送到他面前、他手上、他发间。他不要求法瑟姆笑,却不知疲倦般地对着他笑。他说,来吧,跳一支舞,我来跳女步,放轻松些。他说……
  我愿与你一同生活,为你带来快乐,为你分担悲伤。
  这也太美好了些。
  
  而过于美好的东西总归逃不过幻灭。法瑟姆并不多么重视情调,却无法放下忠诚。他的生活中可以没有那些花与蜜,这个无所谓,但罗穆路斯不可以将打了折扣的浪漫送给那些偶识的女性。戒指和部分地区承认的婚姻,这些意味着托付与约束,将姓氏更改在他那儿倒并不是什么要紧的事。不过罗穆路斯执意如此,法瑟姆便困惑且大方地与他分享了这父辈留给他的财产之一。
  话题再回到忠诚:罗穆路斯甚至愿意改姓!要论诚意,或许天下找不来第二个。但和别人调情不可以。法瑟姆根本不会和他废话,没有道理可以说,就是不可以。
  罗穆路斯的话连同他的人一起被堵在了家门外。他本打算翻窗户,然后和法瑟姆就着窗框较了半天劲。这哪里有胜算呢?即便不谈平日的训练,法瑟姆次次“出差”都是扛着枪在战地里行军。哪怕罗穆路斯天天出去撸铁,也不一定能拗得过他——还好他没这个习惯,因此,他并没有觉得法瑟姆的力量大得反常,最多在心底里感叹上一句日耳曼人的蛮劲还真是搞不过,便用种族优势这样的理由把自己给搪塞过去了。
  罗穆路斯悻悻溜走,留下法瑟姆一个人在屋里思考他们之间的关系。一个小时后,带了捧波斯菊回来。他大力拍着看得见法瑟姆的那扇窗户,在刚刚擦干净的玻璃上留下了几个手印,终于进了屋。
  
  
 

    

    

     
*这个花语的原文是Always cheerful,我觉得这个词不止应当翻译成快乐、开心,而是带了一点更加积极的意味在里面。毕竟是cheer-ful嘛。
  

    
  Sigibrandt 西吉伯兰特,切卢西。现代设定下此名被微调为Sibrand 西伯兰德[英]/齐伯兰特[德]。他有着黑色的及肩发,那实在算不上是卷发,但也没有多直,由于缺乏打理显得有些乱;黛绿的虹膜远看或许更像是深灰色。因为作者的无端偏好,他是日耳曼人中的智商天花板,情商下水道:要论才能,西吉伯兰特甚至胜于阿米尼乌斯,但脾气比本事还要更大些,使得他的身后并没有什么支持者。
  罗马扩张史上极为著名的条顿堡森林战役中,日耳曼方的领导者即为切卢西人,本名或为赫尔曼,而更确切的名号则是他的拉丁名——阿米尼乌斯。此战逼停了罗马扩张的脚步,此后罗马人也再未真正征服过所谓日耳曼尼亚。也正因为如此,在近代,此人曾被视为日耳曼民族的民族英雄。
  人类设定的齐伯兰德幼时离开德国,随父母住在了丹麦,与法瑟姆在同一个社区。他对德语的记忆模糊到只记得名字中的S在德语中发/z/音,而忽视了末尾辅音的发音变化,却一直致力于把英语母语者错误的发音修正:“我来自德国,因此这个名字应当按照我们的发音规则来。齐伯兰德,记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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